但眼下,还没到那个份儿上,他只能先避一避,去做自己能做的,“杀手”手册的第三案,倒比前两起要好办些。
说是好办,其实也难。
这第三案是板上钉钉的买凶杀人案,连收据多少银两,什么时间,什么地点都附录上了,徐有功当时翻看册子,看得时候没觉得此案有什么异常,等亲自破了前两个案子再看这第三个,怎么看都觉得——
这册像是谁撕了又再装订一样。
不过,他管不了那么多了,先解决眼前再说。
这杀人买凶,比直接杀人要难查得多,因为,不是光凭借“收据”就能算数定罪,犯罪的人,既不是本人,是假借于人,想要让凶手伏法的手段就是让买主——自行认罪!
但想要人自行认罪……不说眼前,就说前面那么多案,哪个不是见了铁证如山才肯认罪?
在没抓到行凶者(杀手)来当面锣对面鼓得说清楚,雇佣者是绝不会承认的。
所以,哪怕收据上写明了是陈兰山员外雇佣了一帮江湖杀手对当地的粮仓管吏抄家灭口,把气家中上下老小,连带家中猫儿狗儿都没放过,全部砍死……又怎样??
案件之恶劣,本该上报朝廷,但毋庸置疑是被压了下来,只当成了江湖寻仇案,颁布一个江湖令,草草了事。
至于这死后,本该管的田地,就全部都交给了陈兰山员外郎来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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