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接受招安后,金风寨里的人就被打散到各路军中,郑大金就是不想上战场去跟蛮人打战,才走门路要到了这个肥缺,此时却发现自己辛苦拿到的差事,秦玉明一早就到手了,还是管着他的,顿时比吃了蛆虫还恶心。
读过书识得字就是好啊,轻轻松松就搞到肥差,像他这样的大老粗,要不是靠着天命盟那点关系,已经被送去战场卖命了。
因着从前的过节,郑大金一开始还很小心谨慎,担心秦玉明趁机报复自己,但没几天他就发现秦玉明是个孬种,只敢背地里偷偷搞事,并不敢当面对上他,郑大金心里就舒坦了。觉得自己之前想多了,秦玉明是个读书人又怎么样?
从良的就是比不上清白出身的,他如今在军营还不是要小心做人?如今他们金风寨的兄弟都被打散到各处,要是还不抱团,日后岂不是要被人欺负。
怎么说也是曾经的三当家,秦玉明很快会意,继续与他勾搭在一起,曾经的那点龃龉很快在共同的利益下冰消瓦解。
郑大金开始联手秦玉明在军营里捞钱。
上次吃了不识字的亏,这次他留了心眼,已经开始学着识字,他是想明白了,官粮想要吃得长久,非得识字不可。
一开始郑大金的胆子很小,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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