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牧无力扶额,笑着说:“原来你还有点表演人格倾向吗?这么多人头里,奔跑就算了吧,不过呐喊还是可以的。”
“嗯?”
然后陆有时就被荆牧拉到了河堤下边,背后是重金属摇滚的街头乐队,眼前是船只来往开过掀起的潮涌,世界皆在喧闹。
“我好喜欢外滩啊!啊啊啊啊——下次还想和陆小时一起来!”荆牧猝不及防地就朝着江水大喊了起来,他喊完了还把帽子摘了,眼底全是江水凌凌倒映出来的波光,“还等什么,你也喊啊小时!”
“啊?”大概是被传染了,陆有时也不自觉地提高了声音,“喊什么?”
“喊你在想的事情呀,喜欢的讨厌的都可以喊出来。比如说这样——”荆牧转头面朝江水,“我喜欢画速写但是好讨厌削铅笔啊!满屋子乱飘的铅笔灰也不喜欢!”
怎么这么可爱,陆有时看着荆牧,嘴角几乎要和太阳肩并肩了。
“我好像没什么特别讨厌的!但是喜欢的有好多好多!”他喊道,“喜欢老家的栀子花,喜欢活蹦乱跳爱撒娇的小狮子!”
“最最最喜欢的是荆牧牧!我一辈子喜欢你——”他说完趁着荆牧还没反应过来,飞快地在他脸颊上亲了一口,然后又狠狠地亲在了唇上。
两岸灯火如昼,星辉清浅。
人声退尽,只有潮水起伏隐约入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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