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将当时已经是贵妃位分,魏氏所生的永琰阿哥,交给一个汉女出身的四妃抚养。
这事,你能找出一条规矩说弘历违反了吗?
你是找不到的。
无论是按照大清特殊国情,还是以其他朝代来看,这都是正常帝王干不出来的事。
但弘历就干了。
当然,这事其实是有一个前提在。
什么前提。
就是当时令贵妃的堂兄吉庆,这位之前备受弘历信任的包衣大臣,在乾隆二十六年贪污的事情,被人告发了,而且经过乾隆查实,确有此事,这一件事就贪污了程八千九百余两银子,还不算其他事,要知道吉庆前面还任了多年盐政。
当时弘历知道后十分生气,尤其是令贵妃前面在乾隆二十年,还将自己家穷,阿玛魏清泰还不上任上亏空这事闹得沸沸扬扬,让弘历还好好怜爱了令贵妃一番,不但免了魏清泰的亏空,还给了令贵妃家里一番赏赐。
结果,这……
稳妥妥的是欺骗他呀!
弘历当时就立马就恨屋及乌厌恶了令贵妃,将永琰交给了庆妃陆氏抚养。
老实说这事,惩罚的意思要重一些。
黄令曼觉得自己和自己家还不到当时令贵妃的这种程度,弘历应该不会这么打自己脸。
但不到最后一刻,谁都说不准。
因此这事,其他人想得再多,小动作做得再多,é...
[您的浏览器未开启 JavaScript,请点击加载完整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