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晓霜听得知县后宅有京城来的小姐,就猜是王英华。王英华离京已经大半年,自然不晓得如今京城女孩儿们都穿什么样的衣裳,戴什么样的首饰,是以她便换了京城最新时兴的金头面,脱去骑马衫,换了一身新样宫装,顶着黄哄哄的插满头的金头面,得意洋洋过来,再看见王英华打扮俗气,隔着老远她便把头抬的高高的,就差用两个鼻孔看人了。
知县夫人晓得潘小姐的脾气,诚惶诚恐迎上去笑道:“潘小姐这身,想是京城最时兴的呀,咱们这里见都没见过。”
潘晓霜笑一笑,却不理她,走到英华身边,将老朋友细细打量,才道:“你这身,过时久了。”
英华笑的极客气,轻声道:“我穿的再过时,也挡不住赵恒喜欢我不喜欢你呀。”
潘晓霜待发作,忍着气想了一想,笑道:“你背着恒哥哥和别的男人私会,你以为他会喜欢你这种水性杨花的女人?”
“你的恒哥哥可不管这些。”英华心里恨不得提拳捧她,面上笑的极得意,“他已是和我爹娘求过亲了,还写信回京城去了,他说过,非我不娶。”
潘晓霜愣了一下,冷笑道:“你骗谁呢。他嫂子亲口和我讲,晋王上回家宴曾和太妃讲,让恒哥哥娶我的。”
“我犯不着骗你呀。”英华微笑道:“我爹娘一回富春就把我许给被你哥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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