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太难听了。”我攥紧拳头,放弃的前缀是不得不,我咽下那些迅速发酵的不甘,避免让理智摇摇欲坠。我不是没有放弃过,因为不重要,遗忘,更有可能是无趣,是的,能让我充满兴味的投注目光的事物太过稀少,人类总是一成不变,这让无聊和厌烦来得很快。
所以主动地放手,太过于新奇,这种情感,弗洛夏也许是个女巫,黑巫术是她的拿手好戏,因为即使是离开时她也为我留下了这些体验。
我坐在高耸的直通穹顶的巨大窗户前,阳光转换成细细碎碎的小颗粒,阴影的交界线落在脚尖前。
我不应该无所事事,满脑子都想着那个逃跑的家伙,我和她不一样,我有一大堆要去完成的事情,而不是看着阳光来到脚下,等待着某个整日游手好闲的老骗子。
卡斯希曼昨天晚上叫住了离开会场的我,“殿下,我忘记了您的礼物。”
“不需要。”我头也没回,被女巫的一颗颗生锈的钉子折磨的躯体已经不堪重负,该死的,我又不是耶稣。
我需要闭上眼睛,让绝对的安静和黑暗再次给我,放她走的勇气。
“呃······您应该会喜欢。是来自弗洛夏的礼物。”我的身体猛然一僵,当反应过来时离去的脚步像是按下了瞬间暂停键,仅仅是她的名字,我不可思议地看着微微颤抖的指尖,某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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