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富贵依着信上的地址,一路走一路打听,赶到的时候,正好瞧见她依偎在一男人的胳膊上,两人正在楼下的水果摊上挑苹果,亲亲密密。
时不时地,何美娟还仰头说句什么,一副温柔小意模样。
那男人年纪大,据姜桠丫说,他得大何美娟二十好几呢。
这么一算,打底四十多岁,说不定比何富贵年纪都大。
当然,何富贵住在乡下,乡下风大,平时,他又要种地,又要去做泥瓦工,风里雨里的为一家生计奔波,面皮晒得黝黑又粗糙。
这一黑,人就显得老了。
而那男人是做生意的,他赶上开放的好时候,很是赚了一笔钱。
都说养移气、居移体,富贵养人,这话那是半分不假。
只见那人吃得白白胖胖模样,眼镜一戴,摩丝往头发上一打,好衣裳一穿,脚下皮鞋再一踩,咯吱窝下夹一个黑色皮夹,那当真是一副人模狗样。
瞧着何富贵,人还热情地喊了声叔,说以后都是一家人,是自家人,他也不会亏待了何美娟等等,就是美娟的弟弟,他的小舅子,以后也送到城里来读书,保准在乡下读书有出息。
“美娟是我孩子的妈,是我们金家的大功臣……呵呵,她的事,那就是我的事。”
何富贵听了,可把自己给气坏了。
他瞪圆了眼睛瞧何美娟,压抑着怒火,“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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