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分守己当昏君 第18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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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像这世间哪怕有律法严惩偷盗,但从古至今,窃贼永无断绝一般。
  有利可图的事情,总会有人去做——
  是的,殉葬事对某些人来说是很有利益的:本朝妃嫔多选自民间,原本家中男丁多为白衣无官,但当家中女儿在宫中出息得宠得封高位后,家里父亲(若无就是兄长)也会得到一个锦衣卫百户、或是散骑的闲官,领一份俸禄。
  而若是妃嫔殉葬了,那,反而会更好——家中会由百户升为千户,且能够世袭给子孙,是为“朝天女户”。*
  而诸王府,勋贵之家女子殉葬,再或者是平民女子从夫而死,虽然不会有世袭官职这种好处,但……朝廷会旌表烈妇。
  正所谓‘妻殉夫者予旌表’:受到旌表的人家,可不只是朝廷颁发的荣誉称号,是有实在利益的。
  朝廷会官方拨给被旌表烈妇丧葬银子,从旧例来看,从三两到三十两不等。不但如次,家中若有得到旌表的烈妇,许多当地官府会免除这家的徭役!
  璚英是个很聪慧的姑娘,因此细想下去肺腑发凉。
  做强盗做贼要冒着坐牢的风险,都始终不能禁绝,只因‘利’字动人。
  何况是这种,名利双收的事情!
  哪怕这需要搭上的,是家中寡居之女子的一条性命。
  璚英想:若不能停这种旌表,圣旨之下,哪怕各王府没有再敢明目张胆以逼人殉葬为荣,但‘自愿殉夫’的女子只怕也不会少的。
  若要废除殉葬,最好连旌表殉夫之女的规制一起废除掉!
  但作为臣子自然不能空口白牙,随意提出这种‘违背祖制’的建议,唯一的可能是,以祖制打败祖制!
  故而昨夜,她与父亲找了很久的旧卷——
  于谦遍历外官,于律法极为熟悉。
  他记得有一条旌表制度是这样的:大明很重视孝道,也会旌表各种孝子。但有一种孝子是不旌表的:就是盲目效仿《二十四孝》,搞什么割肉给父母吃结果把自己割死了,以及卧冰求鲤把自己冻死了这种行为——为防止人人效仿,是不许旌表的。*
  律法烂熟于心,于谦要找的,是从前几朝的旧例。
  好在他向来有整理公文收集各律例的习惯,最终找到了:洪武和宣德年间,都有女子因父母重病不愈,竟然剖腹割肝取汁液想要给父母治病。
  当地官员以‘孝道典范’报了上来,但皆被以‘孝若至伤身,罪尤大!’为由驳回不予旌表。
  既然这种自残,自伤以孝父母都是不予旌表的,那自死殉夫又有何异?生死至重,人命岂不是更珍贵吗?
  当请陛下下旨,效仿祖宗德政,停此旌表!
  璚英很遗憾,父亲没有来得及跟陛下提出这一条。
  她抬眼看了看父亲,欲言又止。
  说实在的,她真的想让父亲去面圣回禀此言,趁着废除殉葬的圣旨刚下,一并蛇打七寸废止此旌表制。
  可……父亲已经够难了。
  不止兵部的公务繁多压身,父亲本身可是曾经被人攻讦诬陷至牢狱中,甚至差点被杀掉。如何能让父亲再将这样牵涉礼制的事背负在身上?
  “璚英。”
  她抬头,见父亲清癯的面庞上,笑意如端午暖阳:“今日朝会上我虽未及说,但朝会后,陛下曾让郕王殿下寻我问及此事,我已然尽数回明。”
  璚英讶然,眸如星辰般盯着父亲:“那陛下……”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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