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看他都知道,自己现在的大腿里侧,肯定是皮肉红肿,说不定还有细红的血丝出来。
他叹了一口气,到底是十几年养尊处优的把自己给养娇惯了。
“爷。这是您惯常用的外用药,您上些?”张强憋了半天,可算憋出一句语意完整顺畅的话来。
徒述斐摇摇头:“这药太好了,不能用。”
对,太好了,不能用。
这药敷在伤口上,能让伤口覆上一层又薄又湿的药膜,让新长出来的嫩肉和之前的肌肤一样又白又嫩,不留一星半点儿的疤痕淤色。
若是往常,这药是顶好的。可徒述斐接下来要去的地方是军营,要面对的是大小战事,骑马这种事情无法避免。与其这样,不如早点磨出些骑茧来更好。
“你们的金疮药呢?拿来给我,我自己敷上就行。”
他们的金疮药效果也不差,对外伤也有奇效。只是一来没有徒述斐用的药有不留疤的效果,二来里面加大了帮助伤口愈合的成分,便难免减轻了镇痛效果。尤其是刚敷在伤口上的那几息,能疼得人怀疑人生。
只是张强张壮二人到底拗不过徒述斐,还是把药给了他。
徒述斐也没用两人帮忙,自己褪了外裤,把亵裤楼到腿根,还很庆幸只是出了红血丝,没流组织液。不然这皮肉和布料粘在一起,又要受一番罪。
长话短说ï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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