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的速度实在是太快了!
前后仅仅用了一年多的功夫,缅甸便在联军的攻伐下亡国了。
英法眼中的这个大泥潭,根本就没能够束缚住大明的手脚。
所以,威尔斯现在能做的,也只是派人去帮着试探试探口风,斡旋一下。
至于说用强权压着吴周和莫卧儿帝国和谈,可不是这个时代的英国能做到的。
迪达克闻言,点头说道。
“这样便足够了!”
“根本大汗的推断,吴周国那边应该也是打不动了。”
“总督大人若是肯帮着斡旋的话,定然是可以建立奇功的。”
威尔斯点头,然后举杯示意迪达克饮茶。
随后,威尔斯便向着拉合尔城的方向派出了使者,准备要为吴周和莫卧儿帝国之间进行斡旋。
……
约翰是一个在孟买本地出身的白人。
他的父亲是一个正统的英国贵族军官,而他的母亲,是印度当地一位刹帝利种姓的贵族家的女子。
两者结合之后生下了他。
别看约翰是个英印混血,但他却是个白人。
印度当地的权贵阶层基本上都是白人,婆罗门,刹帝利什么等高种姓人群,大多都是印度土生白人和蒙古人的混血后裔。
只有底层的低种姓,甚至是贱民,才是印度当地的棕色人种!
所以,约翰哪怕是混血,但混出来的他也依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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