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进第二批货就要他们把欠的货款先给了。第二次就得预付五成才能取走货。我卖的钢筋价格比市价低135元,总不能还要我替地产商垫资承担风险。一个买主,我只承担不超出300万的货款积欠。只要能撑过三四月,应该就能进入良性循环。不过,对旁人,这么大的单子我不会接的。就是王明远的大单,如果不是我如今缺钱,也不会接。”
不是知根知底,而且确认对方不会转手把钢材卖了卷款私逃,他肯定不可能出这么多货。
对旁人,上限就是一次一千吨。这是为了分散风险。
不然,一笔大单垫资一千多万,万一房地产商那里出什么状况,他就得一同卷入风险。
一千多万,这能占据小供应商很大比例的现金流了。时间长了,能把小供应商拖破产。
王明远这既是照顾了他生意,也是趁火打劫,弄走他一千多万替他承担建房的前期支出。
而且,三个月内免息。
如今虽然他外头没收到的货款很多,但除了王明远,一户顶多就是三百万。
这可不值得房地产商违法乱纪。
反正他们只要把房子修出来就有钱赚的。
但是如果遇上小房地产商资金链断了,那估计这笔货款要收回来就得等些年头了。
说不定到时候为了抵债直接抵给他十套、八套商品房。
那他还得兼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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