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勘查显示:凶手是顺着居民楼的下水管爬至二楼,扒开防盗网,撬开厨房窗户,潜入室内。从种种迹象上看,凶手作案不仅戴了手套,而且还戴了脚套,有很强的反侦查意识。除被害人小女儿戚宁提供他穿着一双大头皮鞋外,未留下任何可追查的线索。不过,在被害人的卧室中,凶手在墙上留下一个半圆形的涂鸦,是用被害人的鲜血涂上去的。
该案发生后,春海市公安局迅速组织精英警力成立“12·11专案组”。由于现场没有任何财物损失,而且凶手留下的涂鸦似有所指,专案组倾向于案件为报复杀人。但同时让专案组难以做判断的是,凶手为什么要掳走被害人的大女儿戚芸?是临时起意,还是早有预谋?如果是后一种,那案件性质便完全不同了。
从1998年12月中旬开始,专案组在被害人戚明和蔡春红的社会关系、平日交往、利益交集人群中进行了广泛细致的排查,同时也深入戚芸平日活动的区域,还原案发前一段时间她的活动路线和时间线,调查相对应发生的事件,以及与之有过接触的人群,全力追查其下落。整个排查持续了近10个月,专案组对上百人进行了讯问,并传唤审问了20多名具有作案嫌疑的人员,而凶手却并未现形,戚芸也始终下落不明,生死未知。
眼看着时间一天天地流逝,从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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