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小玲在武川镇住了几天就住够了,她把剩下钱藏在裤子内兜里,给手机关机,包上一件衣服塞在书包里,然后把脸抹脏,背着书包去派出所报案了。
尹景柱的通缉令早都贴出来了,隔壁县派出所也都知道这个案子,所以尹小玲的出现给所有人都吓一跳。
面对警c盘问,尹小玲的解释是:
第一,她是自己离家出走,因为听见父母说要把她送去嫁人,她太害怕了,天一亮马上收拾东西跑了。(所以这件事没来得及写在日记本里,警c也不知道)。
第二,家里的血迹是她被殴打时流出来的,这一点和日记本里被虐待的情节也吻合。
第三,她跑来武川县流浪了好几天,直到看见街上贴着的通缉令,这才跑来求助派出所。
一切说得通,警方核查完立刻联系原县城派出所过来接人。尹小玲在派出所等着的时候,所有几个女民警心疼她的遭遇,还给她拿了面包火腿肠过来,陪她说话劝她不要做傻事,有问题找警c。尹小玲一一答应着。
次日,尹小玲在警车的护送下大摇大摆的回到了尹家,又引来不少邻居探头围观。
不过尹小玲万万没想到回家后会看见这样的一幕。
屋里有个陌生男人,皮肤白身材胖,穿着白色工字背心大裤衩蹲在茶几旁边吃西瓜。他看见警c领着尹小玲进来了,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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