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步逼婚,闷骚老公宠翻天 第367节(1 / 4)
“我这里还要感谢一个人,我最好的朋友,如果没有她的鼓励,也许我也不会走到今天这一步。”
没有说出是谁,但是大部分人能猜出来。
沐澄在下面听着,感动的眼光湿润,要哭了似的。
哪知于晶莹话锋一转,“当然,下次再参加什么颁奖晚会,我绝对不会再让她坐在我身旁了。我是让她来祝贺,可不是全程跟老公恩爱虐狗的。”
这个玩笑,全场都哄笑了起来。
于晶莹挥了挥手,优雅的下台了。
而沐澄,囧的不得了,似乎全场的眼神都落在自己身上了,她反射性的埋在了陆瑾庭的怀中。
这样可爱的动作,好像笑声更大了些。
下台来之后,于晶莹握着奖杯,身旁的项昊看着她故作镇静,不忘在镜头下保持美丽优雅的样子,倒有些好笑。
这个女人,其实渴望这个奖项很久了。
私下里,她嘴里说着奖项,紧张的样子他也见过,那时候才最真实,又有些可爱。
事后的庆功宴,沐澄没有参加,她本来就不爱凑这个热闹,更何况,要是再发生像几年前去过的那一次一样,又女人过来搭讪,那沐澄可就呵呵了。
当晚,他们早早离开,回家休息,而沐澄不知道的是,颁奖晚会的播出,又一次,将陆太推上了热搜。
第二天,沐澄很早,接到了杨柳的电话。
“沐澄,我觉得,你不去混娱乐圈可惜了。你本身太有话题性了。恭喜你,又一次上了热搜了。”
杨柳跟沐澄关系那么好,这种调侃的语气,沐澄并没有在意。
她惊讶的是,“不是不让播出我们的吗?怎么还能上热搜?”
杨柳听完,却是轻笑,“你自己去看看就知道了。”
挂了电话,沐澄赶紧去刷微博,结果,第一第二第三,都是因为沐澄。
#现实的此地无银三百两#
#你们看不见我#
#我很害羞的#
沐澄挨个看了,结果,自己真是有些哭笑不得。
这个主人公要不是她自己,她肯定得笑死,可是自己笑自己的行为,还是有点蠢。
原来昨晚上的颁奖晚会,沐澄和陆瑾庭两人,但凡有摄像划过的地方,都会被模糊处理,马赛克倒是把脸堵的严严实实的。
可问题,他们的出镜率太高了,而播出平台也是有些调皮,每次拍到于晶莹那边,他们夫妻也都会被扫上,甚至的有专门对准他们的镜头,没有删除,而是直接打了马赛克。
这样的方式,不引起观众么的好奇才怪呢。
而他们稍微一猜,就能猜到,这一男一女士谁了。
那位神秘的皇廷集团的总裁先生,和他的其实并不算多神秘的夫人,之后,也因为后来沐澄手中的那个编剧奖项的奖杯,被人完全的确定,也就是编剧mc女士。
观众就好像是在看沐澄的笑话一样,全程,沐澄以为自己被看不到,有种自己以为披着隐形衣,其实都被人看光了的搞笑感觉。 ↑返回顶部↑
没有说出是谁,但是大部分人能猜出来。
沐澄在下面听着,感动的眼光湿润,要哭了似的。
哪知于晶莹话锋一转,“当然,下次再参加什么颁奖晚会,我绝对不会再让她坐在我身旁了。我是让她来祝贺,可不是全程跟老公恩爱虐狗的。”
这个玩笑,全场都哄笑了起来。
于晶莹挥了挥手,优雅的下台了。
而沐澄,囧的不得了,似乎全场的眼神都落在自己身上了,她反射性的埋在了陆瑾庭的怀中。
这样可爱的动作,好像笑声更大了些。
下台来之后,于晶莹握着奖杯,身旁的项昊看着她故作镇静,不忘在镜头下保持美丽优雅的样子,倒有些好笑。
这个女人,其实渴望这个奖项很久了。
私下里,她嘴里说着奖项,紧张的样子他也见过,那时候才最真实,又有些可爱。
事后的庆功宴,沐澄没有参加,她本来就不爱凑这个热闹,更何况,要是再发生像几年前去过的那一次一样,又女人过来搭讪,那沐澄可就呵呵了。
当晚,他们早早离开,回家休息,而沐澄不知道的是,颁奖晚会的播出,又一次,将陆太推上了热搜。
第二天,沐澄很早,接到了杨柳的电话。
“沐澄,我觉得,你不去混娱乐圈可惜了。你本身太有话题性了。恭喜你,又一次上了热搜了。”
杨柳跟沐澄关系那么好,这种调侃的语气,沐澄并没有在意。
她惊讶的是,“不是不让播出我们的吗?怎么还能上热搜?”
杨柳听完,却是轻笑,“你自己去看看就知道了。”
挂了电话,沐澄赶紧去刷微博,结果,第一第二第三,都是因为沐澄。
#现实的此地无银三百两#
#你们看不见我#
#我很害羞的#
沐澄挨个看了,结果,自己真是有些哭笑不得。
这个主人公要不是她自己,她肯定得笑死,可是自己笑自己的行为,还是有点蠢。
原来昨晚上的颁奖晚会,沐澄和陆瑾庭两人,但凡有摄像划过的地方,都会被模糊处理,马赛克倒是把脸堵的严严实实的。
可问题,他们的出镜率太高了,而播出平台也是有些调皮,每次拍到于晶莹那边,他们夫妻也都会被扫上,甚至的有专门对准他们的镜头,没有删除,而是直接打了马赛克。
这样的方式,不引起观众么的好奇才怪呢。
而他们稍微一猜,就能猜到,这一男一女士谁了。
那位神秘的皇廷集团的总裁先生,和他的其实并不算多神秘的夫人,之后,也因为后来沐澄手中的那个编剧奖项的奖杯,被人完全的确定,也就是编剧mc女士。
观众就好像是在看沐澄的笑话一样,全程,沐澄以为自己被看不到,有种自己以为披着隐形衣,其实都被人看光了的搞笑感觉。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