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此之外,老弟或许不知道近几年在读书人中流行一种笔,名叫‘秦笔’。不过这名儿是后边的人取得,最开始用秦笔的人就是咱们的状元郎,
传言在一次宴会上,状元郎曾用此笔画了一幅令人眼前一亮,惊为天人的画作。
而状元郎命名比笔为‘铅笔’。引的众人追捧,一众商人在无数次实验后,终于复刻出了状元郎手中的铅笔,自此铅笔在读书人中风头大盛,又因是状元郎先为使用,他们私底下称为秦笔。”
齐铭瞳孔一缩,铅笔!
梁霄还在说:“或许老弟长久不出门,也不在外面吃喝,不知道食味居,也不知道奶茶、烧烤、麻辣烫、凉粉、无骨鸡爪……这些稀奇古怪的美食啊,可都是食味居的招牌,吃过的人无不赞叹。”
不用听梁霄继续往下说,齐铭已经可以确定了,这个秦栗和他一样是穿越的!
齐铭心中酸涩不已,为什么同为穿越人士,秦栗就穿的比他好。
看看他,穿过来爹不疼娘不爱,没过几天好日子就被满门抄斩,让他好躲啊。
哎。
人比人,气死人。
齐铭想,他要试着和秦栗对个暗号,对什么比较好呢?
奇变偶不变,符号看象限?
或者宫廷玉液酒,一百八一杯?
还是天王盖地虎,宝塔镇河妖?
齐铭乱七八糟的想着,梁霄喊了好几声都没唤回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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