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天晚上,江澈躺在冰冷的大床上,辗转反侧。
脑海里全是朗朗蹭他手心的触感,湿漉漉舔他脸的温度,玩累了趴在他胸口打呼噜的小模样……
他越想越难受,越想越觉得自己是个混蛋,哭得稀里哗啦,被子也没盖好。
第二天,江澈成功发烧了,晕乎乎地去医院打吊瓶。
坐在输液室的椅子上,身上发冷,脸上发烫,心里空落落的,难受极了。
他闭着眼睛,昏昏沉沉。
忽然,一个热烘烘、毛茸茸的东西贴上了他的小腿,还湿湿地舔了一下。
江澈猛地睁开眼,低头——是朗朗!
脏兮兮,小爪子磨破了,耳朵上沾着草屑,但那双眼睛亮得惊人,正焦急又委屈地看着他。
“朗朗?!” 江澈的眼泪一下子涌了出来,也顾不得手上还扎着针,弯腰就想抱它。
他不知道这个小家伙是怎么在偌大的城市里,靠着嗅觉和也许那么一点狗类天生的感应,走了多远,问了多少路,才找到这里来的。
“不丢了……再也不丢了……我们回家……”
江澈哽咽着,用没扎针的手轻轻抚摸朗朗脏兮兮的小脑袋。
朗朗立刻发出呜呜的安慰声,舔去他脸上的泪。
经过这次“生离死别”,江澈彻底认命了。
朗朗依旧是那个朗朗,拆家、滚泥坑、嚎叫、撒手没,样样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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