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吃店的老板娘把大盆往灶台上一搁,探出头来凑了一句:“我反正觉得那朱秀兰挺可怜的。嫁了那么个东西,熬了那么多年,差点被掐死在自己家厨房里。说她不该还手的,你们自己被人掐一回试试?这兔子急了还咬人呢。”
整个小吃店吵成了一锅粥。
还有那老头儿,什么木驴......当自己活在旧时代啊?!老板娘正在做他的份儿,默默翻了个白眼,少给他放了两片肉。做完后她端着骨头汤从后厨出来,差点被门口扎堆讨论的人绊了一跤,气得把盆往灶台上一搁吼了一嗓子:
“有完没完?!要吵出去吵,别挡着我做生意!”
事情在网上的热度升得更快。有人拍了走廊上残留的血痕照片发到网上,配文——《小镇女子不堪家暴反杀丈夫,是正当防卫还是故意伤人?》
浏览量一夜破了百万,评论区吵得不可开交起来。但总体都是站在了朱秀兰这边。
【家暴的人,活着就是祸害!】
【家暴反杀被判正当防卫的很多。掐脖子就是致命暴力,她在那个瞬间做出防卫动作是合法的。而且现在新的司法解释出来了,这种情况根本就不存在防卫过当。】
【支持以暴制暴。】
【总比自己死在别人手下要强。】
......
总之,朱秀兰的这桩案件,倒是给新荻镇不少的人上了一次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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