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出乎很多人想象的一件事是,在民国宣布蓄奴违法之后,有一个群体是很反对这条律法的,那就是奴仆们本身。
他们很多人自幼就生活在主家,除了服侍人之外基本没有其他的技能,脑海中的观念也根深蒂固。甚至有些还存在一些类似于斯德哥尔摩情结以及被家暴后的心理病症,即便是主家对自己再不好,他们也觉得能够忍受。
这归根究底,是他们害怕逃离自己已经习惯的地方,去到陌生的外部,担心自己无法生存下来。还有一些实际上是妾室身份的女性,已经在主家生儿育女,要她离开何其之难。
许参谋:“所以,咱们得做两件事。第一,给那些奴仆一个身份。他们不是谁的财产,他们是人。给他们登记,发凭证,让他们先从法律上独立起来。第二,给他们一条出路。学本事,找活干,自己养活自己。不能让他们一辈子靠着主家。”
就像是建国后解放了,土改了,人人分到了地,人人有了活干,谁还愿意去当奴婢?
姚干事:“就是这个道理。光说不练没用,得给人家活路。你让一个丫鬟从主家出来,她没地方去,没饭吃,她能不回去吗?你得给她安排住处,给她找工作,让她能自己养活自己。她站住了,自然就不回去了。”
有人问:“他们要是不同意呢?”
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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