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醒过来的时候,窗帘外面透进来的光已经从灰白变成了沉甸甸的昏黄色。
你盯着天花板看了好一会儿,脑子里像有一锅煮过头的粥在慢慢冷却下来。
疯了。
真的是疯了。
你从来没有做过这种事——把一个根本不认识的陌生男人从台风天里捡回家,给他擦身体、包扎伤口、吹头发,然后跟他上床。
最关键的是,他昨晚说了,他喜欢男人?
你闭上眼睛,在被窝里翻了个身,把脸埋进还残留着他气味的枕头里,闷闷地骂了自己一句。
再怎么饥渴你也没有到这种地步吧?
你从床上坐起来,腿间很清爽,应该是他已经清理过了,你低头看了一眼——胸口有几处红印,锁骨上也有,颜色很夸张,但在你偏白的皮肤上很明显。
你套上昨晚丢在床尾的T恤,也没找裤子,光着腿走出了房间。厨房里传来锅铲碰铁锅的声响。你顿了一下,走到客厅拐角的位置停下来。
一米九一的高个子正站在你家那个窄小的厨房里,背对着你。他上半身就穿了一件粉色围裙,背后有你昨天哭喊着受不了留下的抓痕,看起来颇具美感,他正在切什么东西,案板上传来均匀的、有节奏的声响,旁边灶台上的锅正冒着热气。
你把手机从茶几上捞起来,按亮屏幕。晚上六点整,睡了整整一个白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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