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明殊不怎么擅长和女性打交道,闻言只是垂着脑袋笑笑,扶了扶镜框,唇角弯出好看的弧度,令人想起日剧中俊秀,又略带点颓气的社畜男主角。
念了大学之后,祝明殊身材开始抽条,比例优越,头脸精致,外表的优势更加凸显。他整个人单薄纤逸,穿着白衬衫时,习惯性将袖口卷到手肘,自然地露出一截骨感的腕骨。手腕背部的皮肤很薄,颜色白到透明,隐隐露出青色的血管,鲜红的碎痣点缀在凸起的腕骨上,有种莫名的性感。
祝明殊习惯了独来独往,身上总飘着一股子清淡的冷香,凑得很近才能闻到,举手投足全是生人勿近的清冷感,对情窦初开的女生有种很奇妙的吸引力。
那时,祝明殊身边不乏女性追求者,可他却总觉得自己这副被男人玩弄过的身体已经不再纯洁如白纸,没有哪个女人会不膈应。所以和同龄女生相处时一直有些自卑。
祝明殊正不知道这场聊天该如何进行下去,所幸女人是个话痨,滔滔不绝道。
“对了,刚才没吓到你吧?你别误会,我可不是做了什么坏事才被他们追的。他们是奉命抓我回去结婚的。”
“抓你……结婚?”祝明殊有些吃惊。
女人打开话匣子,竹筒倒豆子似的向祝明殊大吐苦水。
“是啊,还是逼我嫁给一个我压根不喜欢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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