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好吃了,肉带来的满足感一下子就注入到了他的身体里。
他确实没吃早饭,就在面包店啃了个面包,但是,干巴巴的面包,怎么可以和这炖煮得入味的肉相比啊?
这才是真的拯救了人的灵魂。
尤其是在吃了三块肉后又吃了一口梅干菜,已经升华的看灵魂又被洗涤了一番。
太好吃了。
怎么可以做到这肉完全没有任何的腥味,而且炖煮得那么入味,味道还调得那么好的?
猪肉和牛肉,他一直都更喜欢吃牛肉,总觉得猪肉的口感和味道不如牛肉。
猪肉很容易就做得柴,他牙齿不好,吃起来容易塞牙,而且猪肉的腥臊味不好去,再加上牛肉吃起来还有股奶香味,这两者相比较起来,柳树是肯定投牛肉一票的。
但是,今天,他要摒除自己对猪肉的偏见,不是猪肉不好吃,只是他做得不好。
莲藕酿肉里塞的也是猪肉馅,柳树往嘴里塞了一块,才嚼了几下,她就告诉自己,这是真的好吃。
猪肉,在会做饭的人手里,就是肉食届的神。
莲藕用淀粉水勾过薄芊,调的味道也好吃,但是丝毫不影响一口咬下去的清脆。
里头的肉用马蹄调过,一样时不时带脆扣,一整个暴风吸入,好吃到不行。
莲藕清脆,马蹄清爽,肉馅调得也是恰到好处。
一点也没有肉的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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