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认识这头狮子。
虽然这头狮子比一年前大了整整一圈,但马库斯认出了他。
芬恩。
金合欢狮群的幼崽。奥伦的儿子。那个被他从领地里驱逐出去的、鼻梁上被他抓了一道疤的、瘦骨嶙峋的亚成年雄狮。
他长大了。
马库斯的爪子抠进了岩石的缝隙里。
芬恩的身后跟着一头黑鬃雄狮。黑色的鬃毛从头顶一直披散到肩胛。他的身体比芬恩大了一圈,肩膀比芬恩高出一个头。
黑鬃雄狮。单杀角马。单挑三头流浪雄狮联盟,一死两逃。正面冲散过整个鬣狗氏族,叼着女王的脖子把她扔进了灌木丛。
草原上没有狮子没见过那一幕。鬣狗女王的身体在空中画了一道抛物线,落进灌木丛里的声音沉闷得像一袋水泥砸在地上,然后鬣狗群散了,跑得比被角马踩了尾巴还快。
从那以后,鬣狗们听到这头黑鬃狮子的吼声就绕道走。
马库斯的深棕色眼睛盯着那头黑色的雄狮,看着他在芬恩的身后走了十几步,然后忽然加快了脚步,走到芬恩的旁边,用肩膀撞了芬恩一下。
芬恩被撞得往旁边趔趄了一步,然后站稳了,扭头看了黑狮子一眼。
黑狮子没有看他。黑狮子的脸朝着前方,下巴微微抬起,鬃毛在风中往后飘,表情是一种“我刚才什么都没做”的刻意。
芬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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