芬恩转过身,走了。
没有吼,没有叫,没有任何多余的动作。它转过身,金色的鬃毛在空气中划出一道弧线,像一扇正在关闭的门。
它走进了健身房外面的黑暗中,鬃毛的颜色一点一点地被黑暗吞噬,先是尾巴,然后是后腿,然后是身体,最后是那颗金色的、像太阳一样的脑袋。
“芬恩!”
雷震冲了出去。
他的脚踩在健身房地砖上,跑过前台,跑过门口的地垫,跑出健身房的门——
外面不是街道。
是草原。
无边无际的、被落日烧成橘红色的萨凡纳草原。金合欢树的剪影在地平线上排成一条参差不齐的线,远处有一块巨大的花岗岩台地,空气是干燥的、滚烫的,带着尘土和干草的味道。
芬恩在草原上走。金色的鬃毛在晚风中飘动,尾巴低垂着。
它没有回头。
雷震追了上去。但他的身体不对劲。
他的腿太短了,太慢了,每一步都踩不到实处。他的脚在草原上发出人类脚步声。不是狮子的四足奔跑的沉闷撞击,是两足动物的、局促的、不协调的“啪嗒啪嗒”。
他低头看自己。
还是人类的手。人类的脚。人类的皮肤。人类的衣服。
他在用两条腿追一头四足奔跑的雄狮。
“芬恩!等一下!你听我说!”
芬恩没有停。它继续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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