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地方是雷夫膝盖上那块心形的浅色疤痕。
芬恩的舌头粗糙而温热,一下一下地舔过那道疤痕,力道不大不小,刚好能把上面沾的泥土和灰尘舔掉。他的鼻子喷出的热气打在雷夫的脚腕上,带着金合欢花粉的味道。
雷夫的心脏漏跳了一拍。
【妈的芬恩又在我不注意的时候做这种让我心脏受不了的事……】
“你……你不用舔那个。”雷夫的声音有点不自然,“那个是疤,舔不干净的。”
“我知道。”芬恩抬起头,金色的眼睛看着他,“但我就是想舔。”
雷夫的胡须抖了抖。
【老婆变了】
以前的芬恩不会说【我就是想】。以前的芬恩会找各种借口——你在外跑一天了脏,我看你这边有个虫子,你毛打了你自己舔不到。但现在的芬恩不找借口了,他直接说。
雷夫不知道这是因为芬恩长大了、更自信了,还是因为在雨林里待久了、闷得脑子不太正常了。
但他喜欢。
管他什么原因。
“行吧。”雷夫把前爪往芬恩的方向伸了伸,“你舔。反正又不要钱。”
芬恩低头继续舔,舌头从心形疤痕一路往上,舔到腕关节,再往上,舔到前臂。
雷夫趴在那里,前爪伸着,下巴搁在地面上,眼睛半眯着。
芬恩的舌头有一种奇怪的魔力。那种粗糙的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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