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看,我抓到了。”
雷夫站在原地一动不动。
【老婆真好看。】
【老婆真能打。】
【老婆怎么又好看又能打。】
【这只羚羊看起来真的很嫩……我是不是应该过去帮他把肉撕开?】
【不对,他说今天他在前面,我要是过去帮忙他会不会觉得我不信任他。】
【我老婆真好看。】
雷夫的大脑循环播放了【我老婆真好看】大约十几次,直到芬恩歪了歪头看着他,他才回过神来。
“……你怎么抓的?”雷夫走过去,声音有点干。
“我找到了它们的路。”芬恩用下巴指了指灌木丛的方向,“从那边进去,沿着一条兽道走了大概三百步,然后蹲在拐角的地方等……等了没多久,这只就过来了。”
芬恩选择了一种完全不同于他的狩猎方式。
雷夫打猎靠的是主动出击。找到目标,分析角度,判断走位,然后暴力碾压。
芬恩打猎靠的是耐心。找到兽道,判断动物的行动规律,守株待兔。
两种方式没有高下之分。
芬恩的方式更聪明,更适合雨林这种狭窄的地形。
雷夫不想承认这一点,但他的脑子里确实闪过了一个念头:【老婆比我聪明。】
他迅速把这个念头压了下去,假装自己从来没有想过。
“行吧。”
雷夫低头叼起羚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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