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夫想了想。按照他以前的打法,他会直接冲出去,用速度碾压,挑一只最肥的,追到它跑不动为止。
他的耐力是所有狮子里最好的,能连续跑二十分钟不喘粗气,而高角羚的冲刺最多维持几分钟。
这是他的优势。他用耐力换速度,用体力换距离。
但今天他腿有点软。
芬恩说得对,他站起来的时候右边后腿确实抖了一下。因为过去这七天他消耗的能量比平时多了至少三倍。他现在的体力储备大概只有平时的六成。
不能硬追。
“你从那边绕过去。”
雷夫用鼻子指了指河对岸下游的方向,那里有一片高草地,可以藏身。
“等我冲过去把它们往你的方向赶,你从草丛里杀出来,咬喉咙。”
芬恩看着他:“你要我主攻?”
“你速度比我快。启动速度比我快一倍。那只公高角羚如果往你的方向跑,你可以在它反应过来之前咬住它。”
“那你呢?”
“我从后面堵它。它要是想往回跑,我就拍它脑袋。”
芬恩沉默了一秒,然后站起来,鬃毛在风中抖动:“行。”
他沿着河岸往下游走,金色的身体在高草中若隐若现。雷夫看着他的背影,突然觉得这个画面有点熟悉。
他想起来了,这是他们第一次配合狩猎时的战术。当时芬恩的身体还没完全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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