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往前走了一步。
灌木丛里的那双眼睛猛地瞪大了,瞳孔收缩,身体明显往后缩了缩。
但不知道为什么没有跑。
雷夫又往前走了一步。
他看到了。
一头狮子。
一头年轻的、瘦骨嶙峋的、浑身是伤的雄狮。
金毛的。
不,不对,应该说曾经是金毛的。
现在这头狮子的毛色灰暗干枯,像一块被太阳晒褪色的旧地毯。鬃毛稀稀拉拉的,秃了好几块,露出下面苍白的皮肤。肋骨一根一根地凸出来,像是身体外面套了一件排骨铠甲。后腿上有一道很深的伤口,已经开始化脓,散发出一股腐臭味。
但那双眼睛是金色的。
很亮。很干净。在暮色里。
那头年轻的雄狮趴在地上,显然已经站不起来了。他的身体在发抖,不是因为冷,而是因为恐惧。
雷夫站在他面前,低头看着他。
按照狮界的规矩,一头流浪雄狮遇到另一头流浪雄狮,结局只有两个:
要么打一架,赢的留下输的滚;要么直接杀死对方,减少一个竞争对手。
雷夫盯着这头瘦得皮包骨的金毛狮子,脑子里转过了好几个念头。
第一个念头:这玩意儿瘦得跟个笑话似的,能不能吃?
不对,狮子不吃狮子。那是禁忌。
第二个念头:他快死了。就算我现在不杀他,他也活不过这...
[您的浏览器未开启 JavaScript,请点击加载完整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