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第一次跟人吃饭总是习惯带点见面礼,压根没料到自己以后会因为旁边这个人养成进了商场就手痒的毛病——看了什么都想买下来拿回家给李迟舒试试。
比如现在,等红绿灯的间隙,他眼睛一斜楞,看见李迟舒正拿着他买的三明治一口一口地慢慢吃着,目光就没挪开。
李迟舒今天穿的一间白色棉质长袖,外头套了个薄薄的灰毛衣马甲,马甲上起了很多小毛球。长袖的袖口在李迟舒屈肘时往后蹭了一截,正好露出李迟舒的手腕。
沈抱山放在方向盘上的指尖轻轻敲打着车牌的logo,看着那截手腕处凸起的腕骨,又想起了不久前它抵在自己掌心摩擦的触感。
他忽然觉得李迟舒穿风衣更合适。
沈抱山天马行空地胡思乱想。
卡其色,或者深棕色,衣服长度就到小腿上方——李迟舒的小腿生得长,穿这样的长度一定好看。
里面搭个衬衫,衬衫不是宽大的款式,但李迟舒腰身清瘦,穿着就显得有些空了。正好接束腰的西装裤,整个人随便收拾就盘靓条顺的。
风衣的腰带就系在后面,系得松一些,穿着舒服。
沈抱山甚至在思考哪家专柜的风衣版型和剪裁最适合李迟舒的身条。
如果现在是秋天就好了。
身后响起了其他汽车催促的喇叭声。
沈抱山回神,发现李迟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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