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9章 水利公债和钢铁基地建设债
晋兴银行那栋气派的欧式大楼门前,连日来人头攒动,比年节时的庙会还要热闹几分。
空气中弥漫着一种不同于往常的躁动与期盼。
高悬的鎏金行匾下,新张贴的两份巨幅告示,如同磁石般吸引着各色人等驻足观望、议论纷纷。
告示的纸张簇新,墨迹厚重,盖着晋兴银行鲜红的骑缝大印和苏婉贞行长私人的朱砂小印,昭示着其不容置疑的权威。
左边告示,标题赫然:
“晋城县水利建设公债发行章程”
告示正文条理清晰:
发行总额:壹佰萬圆整(1,000,000圆)。
债券面额:分壹佰圆、伍佰圆、壹仟圆三种。
债券用途:专项用于晋城境内新建之官办蓄水水库(名称、地点待县衙勘定后公布)。款项用于库区征地补偿、坝体修筑、引水渠开挖及闸门设施。
期限与利率:五年期。年息陆厘(6%),每年付息一次,到期还本。
担保与偿还:本公债以晋城县衙税收(特指新增之工矿营业税及部分厘金)为第一偿还来源,以建成后水库之特许用水权收费为第二偿还来源及实物收益担保。
权利归属(核心):
水库本身及其附属设施,其所有权、管理权、维护责任,永久归属于晋城县政府。
债券持有人,依其持有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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