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认为校园活动本身具有公开性,正常记录并无问题。
也有人认为,公开场合拍摄不等于可以随意商业使用。
韩老师没有立刻判断,而是让大家分组讨论。
四人一组。
温知夏与陆谨言、许灿,还有坐在前排的一名新闻学院男生自动组成一组。
男生叫陈扬,平时参与校园媒体运营。
他先开口:“我觉得拍摄行为本身不一定有问题,主要看后续怎么使用。”
许灿问:“一直对着一个陌生人拍十几分钟也没问题?”
“如果是在大型公共活动现场,确实很难要求每个镜头都提前授权。”
“但发现对方不同意以后,就应该停止使用。”
温知夏点头。
“我也觉得重点不只是拍没拍,而是被拍的人有没有机会说停。”
陈扬看向陆谨言。
“法学院怎么看?”
陆谨言没有立刻回答。
他先在笔记本上写下两个词。
拍摄。
使用。
“这两件事要分开。”他说。
“公共场所中的一般性记录,与持续跟拍特定个人、突出其身份、进行商业传播,边界不同。”
“而且即使最初拍摄不当然违法,后续在本人明确拒绝以后继续保存、剪辑、交易,也会产生新的问题。”
陈扬问:“那校园媒体拍活动怎么办?如果每个人都要求...
[您的浏览器未开启 JavaScript,请点击加载完整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