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自然看重我,把我奉为座上宾。为了在部落里吃得开,我还帮助了不少雪部落的族人,比如,为一个叫陶的瘸腿老豹子治了伤。那老豹子对我感激涕零,好像我是他的救世主一样。
你看,人心就是这么好拿捏呢。
不过这对我不是坏事,我喜欢这种感觉。毕竟,关键时候,我需要有人替我去死。后来的事实证明,这个老豹子果然有大用:雪部落被灭之前,我和他说了实话,他很痛快地就做了我的替身。然后他就成了人们口中所谓的“蜂王”,而我成功逃脱了。
雪部落的生活单调且无聊,我不断地蛊惑金,告诉他雪部落才有实力成为北境第一大部落,让他处处和银河部落对着干。金果然没辜负我的期望,他狂妄自大,做得比我想的还要绝。而我则压抑不住对姐姐的思念,乔装打扮后,来到了银河部落的北市找她。
是的,事到如今,我的目标早已变了:原本我想成为一个首领,而现在,我只想拥有姐姐,和她继续住在那个小屋子里,平平静静,作为一个正常人活一回。
我扮成卖布的兽人,在一个摊位等了三天,才终于看到了她。当她出现的一瞬间,我的呼吸都不畅了,连手指头都开始抽搐。我看着她越走越近,眼泪几乎要掉下来。
然后,她就和一个叫红雨的虎兽人争执起来。
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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