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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说:今天加班了,。所以晚了一点,抱歉。
第113章 意见书 正如那位“有识之士”所说……
正如那位“有识之士”所说, 此时的妓院提供的纳税收入的确很不少。
按《北平市妓捐征收章程》中的法条所言,她们要纳的税种分两种。
一种是妓女本身需要自行缴纳的,每月1元至5元不等。
这数额, 看着好像不多, 但妓女本身的收入是先被妓院抽成的, 自己还得攒一些养老钱、看病钱,虽然后两者普遍是用不太到,因为她们很难活到那个时候。
而且,她们想要获得更多收入, 也需要买好看的衣服、化妆品,需要追求潮流, 这反而会带来恶性循环, 那就是想挣更多钱, 就得花更多钱。
还有一部分很大的支出,是养家。
没错,即使被家里人卖掉,这也不是一锤子买卖,她们照样需要供养家里人的生活。
在这些零零总总的支出下,每个月还要纳税, 那真的是从手指缝里扣出来的。
当然也可以不纳税,纳税的叫公娼,某种意义上算是受法律保护。
不纳税的叫私娼, 偷偷做也未尝不可。
但杨金穗记得她之前看过的报纸上报道了这样的新闻。
政府抓到了一些逃税的私娼, 不仅要被抓去缴纳高额罚款,还得被带去游街羞辱——要知道,此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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