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寻欢还记得自己一跨入院门,小狸奴便会巴巴地跳进他怀里, 像这孩子一样用爪子勾住他的衣襟胡乱磨蹭。
而她便穿着一袭紫衣, 温柔地撑伞凝注他。
当时还道是寻常.....
他阖上眼, 长长叹息一声。
......再也回不去了。
良久, 他才睁开眼,望向床头翻了一半的书册。
不知看到了什么, 他苦笑一声,眸子里尤带着涩痛, 缓缓道:“念念而不念于念,往后你就叫‘念念’吧?”
他便是已尝了十年‘念’字之苦,又恐她心性倔犟、执着太过, 才取了这个名字。
却不成想来日一语成谶, 成的却是念念不忘的‘念念’。
这意在释然的名字反而成了他的结,千千结。
见他一口气念了许多个念字,她迷茫一瞬,试探着点点头。
名字, 她不在意。
念不念的,她更不在意。
见红烛已燃了大半,李寻欢淡笑道:“夜深了,你该睡了。”
念念其实不困,但她还是抱起绒被,听话地翻身躺下。
见她干脆利落地钻进被子里,已完全不打算挪窝,李寻欢略头痛一瞬, 敛眉道:“我是叫你回自己屋里去睡。”
念念赶紧往绒被底下缩,只露出一双水灵灵的猫眼,瞪他道:“可是我的屋子离你太远了,我很不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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